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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一、地块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济高海棠郡项目-住宅地块三、住宅地块四房地产开发项目
销售代理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9 14:07   作者:刘洪涛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一、地块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济高海棠郡项目-住宅地块三、住宅地块四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

2.2 建设规模:地块一、地块二商业总建筑面积132610平方米;地块三、地块四住宅总建筑面积133461.43平方米;预计总销售面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磋商范围: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一、地块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济高海棠郡项目-住宅地块三、住宅地块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盘销售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划、现场销售、招商运营、客户拓展、相关市场研究、销售数据统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资料收集、按揭手续办理、按揭放款、按照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开展工作、未付房款催缴、销售信息线上录入、客户投诉处理、交房等工作。磋商范围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体现房地产营销策划及销售业务等服务内容,具备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招商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2020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住宅类和商业类项目的销售代理业绩,其中住宅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商业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须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商业和住宅项目可分开提供合同,也可为同一合同)

3.3 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4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业绩合同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需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报名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报名。

6.联系方式

 位: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人:房宁

       话:0531-8881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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