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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济南科创城一期房屋征收咨询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0 15:15   作者:李中宝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中科院济南科创城一期房屋征收咨询服务单位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巨野河街道办事处、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南区六区2号楼1010室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潜在申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济南市高新东区
2.2项目概况: 中科院济南科创城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咨询服务

2.3竞争性磋商范围:协助采购人开展中科院济南科创城一期房屋征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委托方对安置房房源进行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分房等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具体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1.2申请人20201月1日至今(3年),具有房屋征收咨询服务类似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申请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如存在失信行为,视为报名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报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合同业绩;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截图。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4.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30 时至 16时30分,在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南区六区2号楼1010室)报名。

5.联系方式

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巨野河街道办事处、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人:李帅

   话:0531-5570100618963454111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28 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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