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

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展厅幕墙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9 18:11   作者:刘洪涛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展厅幕墙工程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

2.2项目规模:幕墙展开面积约4500平方米。

2.3磋商范围:负责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幕墙工程的深化设计及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各项试验、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4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厂房、仓库及商住楼)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任意一次合同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3.5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4.1法人营业执照;

4.2资质证书;

4.3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5符合本公告3.4条要求的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

4.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4.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1)上述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需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3)付款发票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420日至20234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四楼418室)报名。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小慧马官勋

电话:0531-69982888-604


链接91网站永久免费看NBA视频链接链接链接链接